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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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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斯年轻时,他不过是个在楚国小城上蔡管粮仓混日子的小吏,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如本书作者曹昇所言:李斯在二十多岁时,出于对人生价值的敏感,对个体存在的焦虑,最后竟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小城上蔡,来到秦国都城咸阳,开始为梦想而冒险,为命运而奋斗,最终竟从贫贱的布衣,跃为大秦帝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并影响了中国未来两千多年的政治格局。

李斯当初的举动,类似于一个突然决定离开故乡开始“北漂”的现代年轻人。在这本书里,作者曹昇要讲的就是李斯在他开始“秦漂”之后,如何伺机挤进了当时秦国丞相吕不韦三千门客之一,后来又如何冒着杀头之险,赢得年轻嬴政的信任,小心翼翼受命于王,幕后助秦王间六国、削重臣、夺军权、震宗室,将少年嬴政一步步推向了权力之颠……而李斯本人,面对超级强悍的大老板秦始皇,周旋于吕不韦,嫪毐这样权倾天下的竞争对手,竟于不知不觉中崛起为大秦决定性人物。

通观全书,李斯是一个一辈子只坚持做两件事情的人。

第一、一生坚持为大老板秦始皇提供“增值服务”。从秦始皇还没成人开始,李斯就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坚定地选择了站在秦始皇身边支持他。按说,李斯三十三岁才开始步入仕途,年龄偏大,起点又低,这个时候,如果不抓住机会,赶紧往上爬,以后也许就没机会了。可是,李斯宁愿等!李斯为什么等?因为他觉得只有秦始皇才是可靠的,如果他跟了吕不韦,一时风光而已,但最终不会有大前途。李斯抵制了诸多诱惑,宁愿默默无闻的替年轻的嬴政做幕后工作,蓄积力量,最终成就大事,更赢得了秦始皇一辈子的信任。

第二、对自己竞争对手在想什么,李斯永远一清二楚。在《流血的仕途》中,作者把李斯这一点叙述得相当精彩:“他对吕不韦的研究是如此透彻,以致于他完全有资格在世上任何一所大学里开设吕学讲座,我敢保证,就连吕不韦本人,也会迫不及待地前来听讲,而且一节课也舍不得落下。”李斯以一个小人物身份步入仕途,面对的又是如吕不韦这等如此强悍的竞争对手,如果不充分了解对方,李斯取而代之的可能性不要说是零,那是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但李斯不仅想了,而且还做到了。做到的原因,关键在于他极为清楚竞争对手哪天会下去,而他自己,又该在何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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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除了一生坚持做以上两件事情外,还有一点,更让人万分佩服,那就是决策。

一条成功的路,其实就是靠一个个正确的决策串联起来的。

不要轻视每一条决策,因为每一条失败决策的背后,都可能让你从此失去再翻身的机会!李斯的决策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的每一次决策,从来都是“面向未来”的,而不是“着眼眼前”的。他不跟甘罗抢风头,后来甘罗被吕不韦秘密害死;他不跟随吕不韦,吕不韦最后被秦始皇赐死;他不跟随嫪毐,嫪毐后来造反,李斯亲自为其执刑……总之,在秦始皇死之前,李斯的每条决策,几乎全对。就是这些几乎全对的决策,创造了这一奇迹:让李斯从一介布衣,跃为大秦帝国第一丞相之位。

然而,在沙丘密谋里,李斯在与赵高的较量中,最后被迫立胡亥为帝,大秦从此走向毁灭,李斯也因此而成为历史上最被争议的人物。我更愿意认为:这就是命。当时不管立谁为帝,李斯都将不会好过。要怪,就怪秦始皇死得太早,竟然在旅游途中翘了辫子。想必当时的李斯,内心早已惶然,在仕途上,没有提前为自己想后路的人,一般都会死得很惨。可是秦始皇才50岁,李斯又岂敢为自己想后路?李斯要想后路,那秦始皇对他岂可还能信任?所以我说:李斯之死,命也。

《流血的仕途》这本书,把一个小人物的崛起历程,写得丝丝入扣,入木三分。他不仅是在写历史,也在写中国的文化,他是一本历史之书,也是一本人学之书。所以,这本书在坊间、在机关、在职场如此被追捧,有很多人一买就是几十本送人,不是没有道理的。这个道理,就是《流血的仕途》能告诉你如何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下正确的去做事情、做选择。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虽然里面有精华,也有糟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它们都是外来文化不可替代的。在中国做人做事,其中的玄机,在现代的管理学上一定学不到。如果你在中国严格按照现代管理学来办事情,对不起,吃亏的肯定是你。而《流血的仕途》这本好看的书,不仅可以让你读到来源于正史让人惊心的历史,更可以让你学到你平时在经管书里看不到的处世做事技巧。

难怪,地产大亨潘石屹如此评价这本书:《流血的仕途》读完让人感到惊心动魄,它不但在讲历史,讲古人的智慧,更是在讲人性!

(作者:王珂 营销公司总监)

书评:终结感言

《流血的仕途》终结版,凭心而论,比上卷更为好看。秦王并吞六国,统一天下,建秦帝国,威仪无以复加。然好景不长,秦皇下令焚书坑儒,沉迷不死仙药,懒于国事,后赵高私改遗诏,立残暴的胡亥为太子,秦始皇其他十九子尽杀之,李斯最终成了这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一代开国元勋,落得个被腰斩,灭九族的命运。

李斯一生中说过两句最著名的话,非关政治。一句是他二十六岁居上蔡看守粮仓之时,看到枯瘦瑟缩又沾了粪的小耗子,他想:人生如鼠啊,不在仓就在厕。钱宁的《秦相李斯》中,记载李斯曾叹道: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意即:“一辈子有无出息,全看为自己找一个什么位置。”

这只老鼠让李斯下定决心摆脱碌碌无为的命运,一步步走上仕途。

他成功了,他也辅佐秦王实现了统一的春秋大业,在历史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光辉。

然而,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每一个人,当他要过另一种生活时,必然也有另一种结局在等他。这是货仓管理员当初上厕所时料不到的。

秦二世三年十月,李斯为奸人赵高所陷,被判腰斩之刑。本来依赵高之意,要处以五刑,最残酷的一种刑罚,胡亥都有所顾忌,毕竟他是一代功臣,最后改判腰斩。

行刑时,李斯父族,母族,妻族,近千人黑压压跪成一片,咸阳城万人空巷。李氏一门,今日绝矣,何等惨烈。刽子手问李斯临死还有何话讲,他看向跪在身边的儿子,强笑着说出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最后一句台词:“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言毕,父子二人相拥痛哭。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浮现在李斯脑海的,不是他一生中所做出的那些丰功伟绩,而是年轻时那些简单而纯粹的快乐。他和两个儿子一起,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在野外追逐狡兔。但,果真过上那样平凡的一生,他会满足吗?他会快乐吗?人们付出昂贵的代价,换取他们的理想,成功以后,随着而来的是失去自我。这是个公平的世界,一切所得均需用你手中所有去换取,鱼与熊掌,不可得兼。

怀璧,锦衣,美色,无辜惹祸,像以齿焚身。一切事情的发生,只因曾被“诱惑”。

历史真是充满无情的讽刺,人人都是过客和棋子。李斯遭斩后,赵高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指鹿为马的宦官赵高,亦逃不了“夷三族”的下场。很快,刘邦攻入咸阳,秦国灭亡,项羽垓下兵败,四面楚歌,自刎乌江,那又是另一段历史风云了。

逝者长已矣,从此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作者:李静媛 出版人)

书评:读一遍参透历史,读两遍醒悟人

作为从学龄前开始的李斯粉丝,我老想用“泪飞顿作倾盆雨”之类明显只能在QQ上实现的表情来表达对曹三这本书的感受。写李斯或提到李斯的小说,我不敢说“看”过很多,倒确实是“扫”过不少,有名无名的,男作者女作者的,可惜,目力所及,李斯要么是一个政治符号或历史符号,要么就是一个毫无新意的青年才俊之类,不时冒出一个秦宫侍女或荀老师家姑娘,搞不好还会成为韩非李斯师兄弟争夺矛盾的对象。在主要描写李斯之死的作品中,当赵高出场时,李斯又会摇身一变,成为秦国的大忠臣,大冤案对象。如此种种,对于一个粉丝来讲,还不如闭目塞听,自己动手制造精神食粮来得实在。

就在我一边收集资料,一边考虑要用多少年、从什么角度来进行这项事业时,无意间在天涯上看到了曹三的连载。这个题目起得,着实俗套无比,而李斯同学起家的开头,仓鼠厕鼠之辩,写出来也的确不怎么好看,于是我认为这是一本无聊的权术小说,无非是借古人之行贩卖厚黑的私货。就没有再看下去,后来因为偶然从中间看起,当真是惊才绝艳,不看则已,一看则一发不可收拾,看得口舌生津,齿颊留香,恨不能找碗白饭来就。写文如攀山,看文如倾水,一时翻完N帖,怅怅然飘出去,一半是“眼前有景道不得,崔灏题诗在上头”一半是“踏破铁鞋无觅处,蓦然回首,那文却在灯火阑珊处”,只不过曹三这文,说不上红满天涯,却也多少有点小名气,算不得“灯火阑珊”了。

李斯并不是个好人(这里的好人的意义就如你第一感觉的那样,当然不是好人卡的好人),就算是李斯的铁杆粉丝,只要稍对其有了解,也不会喊出什么“历史冤枉了李斯”之类的脑残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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