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 喜欢(1)(1 / 1)
桑琬毫不客气就打开车门跳上去,把相机抱在怀里,直接报地点:“工体。”
工人体育场周围早已戒严,几个警察拦住路口,并且指挥汽车到附近的停车场去。
向玘把车靠到路边,扭头征求桑琬的意见:“我们是开进去还是走进去?”
“能开的进去?”她反问。若是在伦敦,她绝不会有半点的怀疑,可这是在北京,他当真还有那么大的本领?
“他们队长是我一兄弟,关系好,说一声就进去了。”
“还是不要了,我就在这儿下来,你赶快掉头回去,再晚会儿就走不成了,肯定堵得水泄不通。”
向玘挑眉,“都过来了,不进去看场球多亏啊?”
为了保证秩序和安全,客场球迷已经在一个小时前全部入场,如今在体育场外的,全是国安球迷,大都穿着球队的球衣,手里拿着为球队加油的号子,时不时吹一两下,发出“呜”的嗡鸣声,特别有气氛。
他们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到记者的专属入口,桑琬问:“你怎么进去?”
“当然是走进去了。”说罢就大摇大摆地往里面进。
保安大哥很敬业地拦住他,正式道:“请出示证件。”
向玘慢条斯理地从口袋里拿出钱包,又慢条斯理地从钱包里拿出证件,只是一晃,保安的神情竟立刻恭敬起来,“先生请进。”
桑琬看的目瞪口呆,好吧,看来她是真的小觑他的势力了。
一时好奇就问:“哎哎,你给他看的什么啊?”
“身份证。”
不是吧,一张身份证就这么管用?她难以置信地追问:“真的假的啊?”
向玘嘎嘣扔过来俩字:“假的。”
距离上次亲临现场看球,已经时隔两年六个月零十天了,可是短短两年半之后,当她再次置身于偌大的球场,无数的球迷的欢呼声、呐喊声中的时候,竟有一种恍然隔世的感觉,而那些涌入脑海的记忆,仿佛来自遥远的前世。
她喜欢足球,从12年前开始就喜欢。她向往欧洲,向往那里顶级的足球俱乐部。
所以在继父要送她去美国留学时,她第一次否决了继父的提议,她说:“我要去欧洲。”
可是如若当时她知道选择英国会碰见向玚,那么她情愿远离自己的梦想,如果知道最后的结果,那么她一定会在第一次见面后就远离他,不会放任自己爱上他。
可这世上没有如果,有的只是无处不在的偏偏。
欧洲足球好的国家比比皆是,她偏偏选择了英国;英国那样多的人,她偏偏爱上了他。
恍惚间,好像是回到了几年前,回到了老特拉福德球场。
那也是个阴雨连绵的秋季,下了两天的秋雨竟然在傍晚奇迹般地停了下来。
正好是她轮休,就独身一人到曼彻斯特看比赛。
可能是因为刚下了雨,秋风吹在身上感到微微发冷,可这样的温度并无法影响到球迷的热情,他们身穿火红的球衣,高唱曼联队歌。
天色渐渐暗下来,球场上空的灯逐一亮起,油绿的草坪在白色灯光的照射下绿得发亮,观众逐渐多起来,看台几乎成了红色的海洋。
她用余光瞥见身旁的空位有人落座,蓦然扭头,竟然是他!
“向玚!”她惊喜:“你怎么也来看球?”
他淡然一笑:“曼联的球赛我是每场必看的。”
“真没看出来你也是球迷啊!”
“在英国生活这么多年,想不喜欢也难了。”他耸肩,然后问:“倒是你,今天不上班吗?”
她点头:“轮休。”
“还有得休息,真不错。”
“那还不多亏了你这个大恩人,帮我找了这么好的工作。”
“举手之劳,何必放在心上。”
对他来说也许连举手都不用,可对她来说却是莫大的恩情,让她怎么能不放在心上?
因为草坪湿滑,大大曾加了比赛的难度,就连C罗的射门都放了高射炮,最后在补时阶段加里.内维尔打进致胜一球,曼联主场1:0战胜对手赢取三分,继续领跑英超。
退场时人潮涌动,几万人挤在足球场的出口,场面颇为壮观。
她几次被挤得踉跄,他伸手牵住她,一步一步随着人海往前移动。
清冷的月光下她侧头看他,完美的侧颜英俊到惊艳,她不觉红了脸颊,急忙低下头,却看到他们紧握着的手。他的手很热,温度顺着胳膊传至她的心脏,然后她的心脏漏跳一拍。
他开车送她回去,在停车场碰到刚才坐在一起的球迷,那位小伙子格外热情,自来熟地与他们攀谈起来,可惜他讲的并不是英语,她丝毫听不懂。
上了高速后他突然提速,把车开得飞快,她看着两旁呼啸后退的景物,只觉得刺激,降下车窗,外面的冷风夹杂着细碎的雨丝飞进来,竟然又下起了雨。
原本要4个小时的路程他只用了3个小时出头。
进了市区他不得不放慢车速,她心情平缓下来,又想起刚刚与他们攀谈的小伙子,就问:“你们都说了些什么?我一句都没听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