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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庄励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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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夏铭之的时候,是在大学的宿舍。

我是最晚一个去宿舍的,其他三个早早都来了。

我一眼就看见了正坐在自己床上看书的夏铭之。

问我为什么一眼看到的是他?我告诉你,即使是在千人之中,我都能一眼望见他,因为他长得好看。别说我肤浅,他就是漂亮,而且是闪耀的漂亮,像是窗外的阳光,看一眼就是暖洋洋的。

夏铭之看到我,从书中抬起头来,跟我打招呼,“你来啦,我们宿舍都来齐了。”

还没等得及我回话,夏铭之上铺那位兄弟就嚷嚷开了,“你好你好,我是鲍仲。你们听过管鲍之交吗?我的名字就是从这两个人名字中来的。”

我记得我那时很开心的笑了,大概是觉得怪异。如果现在有人这么怪异地和我介绍名字,我肯定还是会笑翻,因为这个名字太容易让我这种天生是Gay的腐男想歪:那管仲和鲍叔牙必然有□□,而且还要男男生子,生个儿子还要以他俩名字命名。

另外一个则相对比较稳重,很淡然地和我打招呼,“我叫李森则。你好。”

那个时候的我,还是比较爱笑的,而且笑得还算真诚,不像现在这么阴阳怪气的,所以我笑着和他们打招呼,自报家门,“庄励,庄子的庄,励志的励。”

然后那位美人告诉了我他的名字——夏铭之。

铭之铭之,记住的意思嘛,虽然我高考的时候语文差得可以,但是我还是当下知晓了那名字的意思。真怪我当时多事,不肯安分地把我极差的语文深深埋在高考之中,偏要好死不死地解释,解释到最后果然一语成谶,直记到现在还忘不掉。

虽然我当初很不把我们宿舍其他两位放在眼里,但是事实上他们两个都是好人,直到知道我是个Gay,他们都还像当初那样对我。

大一进去,先得挫挫锐气,蜕你一层皮,然后才能真正开始那幸福的逃课时光。

军训的时候,最容易产生革命友谊,我就是在那时候和铭之产生了他以为的兄弟情谊。

每天他都负责把我叫醒,为了报答他,我每天都仗着自己身高体壮是排头第一个冲进军训基地的食堂给他抢仅有的一点荤菜。

刚开始我们的教官不喜欢铭之,嫌他长得太漂亮,娘。铭之当然不会跟他吵,只是在对教官的篮球赛中盖了我们那189的教官好几个冒而已。他不过就178,比我186也矮了不少。不过他弹跳力惊人,我都跳不过他,那场比赛,我们配合得很默契,很多人都问我们是不是以前同学,磨合过,所以合作的这么好。

我一把搂住铭之的肩膀,笑得直露白牙,“我们何止是高中就认识啊,简直是几百年前就认识了。”

夏铭之也笑,笑得迷倒一大片,我仿佛都能看见球场外围那些女生眼冒红星,“上辈子我们可能拜过把。”

“拜什么把啊,直接拜天地高堂夫妻对拜然后送入洞房啊。”

他一巴掌拍在我的头上,“你怎么像北京人一样贫啊。”

那一场篮球赛,一战成名,我和铭之并称商院双雄。

铭之笑称是两只狗熊。

那时我们睡在相连的两张床铺上,头靠着头挨着,我举起右手,露出肱二头肌,“谁见过这么帅的熊。”

“我。”

我越过两个床头的栏杆,捏住他的鼻子,不让他通气。

他用嘴巴瓮声瓮气地骂我,“幼稚。”

我色迷迷地盯着他,“要不要我给你人工呼吸?”

铭之没好气地白了我一眼,“你怎么老是喜欢口头上占我便宜啊。”

我松开手,笑言,“你愿意让我身体上占便宜我倒是不介意。”

然后飞来了一个枕头,再然后我被埋在了一条带着铭之气息的被子里。

军训完之后,便是社团迎新,我们去了校篮球队,因为那次军训篮球赛,我们早就是声名远播了,当场就被录取了。

我说,“我觉得我们应该去个有挑战性的社团,这样才能彰显我们的价值。”

“那去哲学研究社吧。开发开发你那被驴踢过的脑袋。”

“要是你昨天不踢我,我就不用去那了,既然我不能改变既定的事实,你又那么好心地推荐,那我们就去吧。”

铭之自觉说不过我,转身就走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果然还是一眼就看到了他。

我们最后还是进了哲学研究社。从此开始康德黑格尔叔本华尼采海德尔格维特根斯坦的世界。

我看着图书馆上一大摞西方哲学书,再看看另外一个书架上厚得像砖一样的马哲巨著,我突发感慨,凑到铭之的耳边,“幸好不要看马克思的书,否则真的可以拿那些书当枕头了。”

我看到铭之小巧的耳朵,嫩白得好像玉一样,再看看竟在眼前的那张精致的脸,那皮肤,好的真的一个毛孔都看不见。

他回过头来,那么近地面对着我,我差点软在地上,他说,“我高考的第二志愿是哲学,我爸问我,你学哲学,学马列毛?那还不如我教你呢?我最讨厌的人就是那些一说到哲学就往马克思那扯的人了,在他们眼里,哲学就只是马克思思想。”

我稳定心绪,离他远了一点,“何必和那些人一般见识,拉低智商。”

在我的世界里,最悲催的事情是上课,最最悲催的事情是一大早上课,最最最悲催的事情是你一大早上课还不能逃课。

不能逃课不在于老师,而在于夏铭之。

大一的时候,我们有高数课,就是那个上面挂了好多好多人的那棵树。周一,周三第一大节,八点准时在阶教上大课。

起初鲍仲和李森则会六点半起床去给我们宿舍占座,铭之七点起来洗漱完毕,然后开始叫我起床。

我睡眠质量不好,十一点睡,起码十二点半才能睡着,所以成了早起困难户。

铭之的方法很简单,就是掀被子,还狠心地把被子抱到他床上。我冷得受不了了,自然而然地爬起来了。

我爬起来穿好衣服,铭之便出门,给我去买早饭。

我到教室的时候,大概是七点五十左右,吃完早饭正好上课。

后来,复读过一年年纪最大的李老大发现位子越来越空之后,便和鲍仲一起随着铭之睡到七点起床,三人轮流掀被子,然后把被子抱到旁边铭之的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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