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四章:李清酒,掉眼泪时,用笑掩过(1 / 1)
连宋压根就不知道我们有这次毕业旅行的活动,于是和马默言一起游说我,留下来。我执意要去。因为我已经决定,将此次有林鲸参与的旅行当作与他的最后一次交集。无论与他有过怎么样的约定,我都将放弃。因为,他的幸福路人皆知,而我的狼狈无处遁形,干脆放手,既然他早已遗忘,就干脆当作从来没有过。
出发的前一夜,我在宿舍整理东西,满床凌乱,一样一样地,我放在纸箱里用封条封起来。这些,都是为林鲸准备的,吃的、用的都是他喜欢的,连毛巾都准备成蓝色的,怕有洁癖的他用不惯旅馆的,还特地准备了三条。可是现在,都用不着了。
第二天上车的时候,大家都讶异我是不是只是去趟超市,因为我只背了一只背包和一只水杯,其他什么都没有。我淡淡地笑笑,安静地坐下。
马默言和林鲸点完名字,分好小组后,车子刚要启动,又停了下来。只见连宋背着一只一人高的登山包,戴着帽子,挤上车来。还边解释道:“马蹄说他不去了,要我替他去。”说完,诡谲地朝我笑了一下。
马蹄是连宋的师弟,今年才大一,肯定是在连宋的威逼利诱下才不得已放弃的。连宋放好包裹,挤着朝我走过来,可惜我旁边已经有人了。他对人家又喊叔叔又作揖的,人家只好让开。
连宋坐下,我狠狠瞪他一眼。他做出一个委屈地表情,嘴一撇,我怕他再做出什么惊世骇俗地举动,赶紧又对他笑了一下,他才安稳下来。
这次是组织大家去云洲一个保留了上百年历史的村落,那里尚未被装小资、装清新的游客们发现,尚且保留着最天然、最纯朴的风俗。而且也没有所谓的酒吧街等被商业元素充赤地场所,据说出了村落就是成片地稻田,夜间还可以听闻蛙鸣。还有最地道的唱情歌定情的风俗、届时,村子里未婚地男女青年就会穿上最漂亮地衣衫,在扬谷场上唱歌,唱得彻底不眠。
单单只听介绍,我就已经蠢蠢欲动,心向往之,可是行程至少要十四个钟,而现在,才刚刚启程而已。初夏时节的燠热已经袭来,车内的冷气将□□的肌肤浸得寒凉,将日光隔绝在一层透明地玻璃之外。我们已经出了城市,光景自然与钢铁森林有着天壤之别,云朵被烈阳熔成薄薄的半透明晶体,偶或一丝丝被扯成絮状,无谓地随风游走;路边的树木郁郁地透着绿,余光转过,突然看到前排与马默言并肩而坐地林鲸,赶紧将目光转移至窗外,那绿却铺天盖地迎来,刺得我眼睛生痛。
下意识地缩起来,双手交叉抱住自己地肩膀,倒不小心惊了连宋。这个从上车时就闭上眼睛沉浸入自己音乐世界的家伙,此时倒是机警。
站起来,辗转地走到前面放行李的地方,吭哧吭哧将压在他包上的几包东西搬下,倔着屁股钻进自己里面,翻找出一件冲锋衣过来,丢给我。
天快黑时停下来吃晚饭,我坐在车上没动。我是真的没有饥饿感,只觉得胸口有一口无论怎样都抒不了的气,沉沉地压着我。车里大灯熄掉,只留着荧蓝色的小夜灯,看着坐在路边农家小店,热情地聊天的一群人,我强制住自己那想要探寻地目光,逼自己望向天边。
没有人懂我看星的眼神,那晚,月亮像白莲花般地在云朵里穿行。
上车后,马默言拿给我两只鸡蛋,说是店主家里自家走地鸡生的蛋,要我多少吃一些东西。接住鸡蛋,猛地跳起来,在马默言脑袋上碰了一下,“这样鸡蛋才好吃。”我嬉笑着。马默言宠溺地看我一眼,没有像往常一样反过来追打我,只是跟我讲好好吃,便回到前面坐去了。心里一阵绞痛,对不起。
大家在车上等了好久,连宋和林鲸回来的时候,两个人的衣衫都湿透了。连宋气喘吁吁地坐下,把脸伸到我面前。推他一把,从口袋里取出纸巾,他笑笑接过,擦过后,将纸巾糊在脸上,眼睛那里挖两个洞,看着我。
不知道他的脸上什么表情,但从他那默黑的瞳里我看到了自己流淌着悲伤的脸。突然想仰天一哭,生命是一场冤枉。赶紧合上眼睛,却合不了苍茫的八荒九垓,水溢了出来。连宋伸出手指,点在我的眼角,不敢再睁眼。
连宋塞一只耳机在我的耳朵里,是我最爱的陈奕迅。伤情的时候听情歌,最是折磨,我取下耳机,若无其事地看向连宋,“这个世间最坏罪名,叫太易动情,但我喜欢这罪名。”连宋错愕,接着灿若星河地双眼瞬间失了神。
连宋默默地关掉音乐,把头侧向我的方向,闭上眼睛,一路无话。
车行至半夜时分,在噩梦里惊醒,一身冷汗。恍忽中,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醒来才发现,连宋坐的端正,一只手在肩膀上肤着我的脑袋,不知道这个姿势维持了多久。我赶忙起来,问他肩膀酸不酸,他沉默不语,站起来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两只熟透了的芒果给我,“吃吧,趁现在大家都在熟睡。”语气淡淡。
说罢,自己又动手从我手里拿走一只,剥起皮来。
一路上有两只鸡蛋,两只芒果垫住肚子,总算没有太难捱。
“谢谢。”
“不是我,是林鲸说你喜欢,去摘的。”声音里有些许地颤抖。
我无言地笑了一下。掉眼泪时,用笑掩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