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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 3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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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来的很晚。在四年前。那时我刚刚上大三。

其实,那只是名义上的初恋了。

人如果已经错过了那个懵懂的不顾一切的年纪,错过了那个单纯在学校里牵着手上自习的年纪,也就错过了那个真正青涩的初恋的年纪。

跟我身边的姑娘们,除了温长空这样的怪胎比,我已经算是黄昏恋了。

可是我从来不觉得后悔或者可惜。我这个人,朋友平时会用风骚这样的形容词来对付我,但认真起来的时候,大多数人都跟我说,许棠歆,你是个冷静而且理智的人。

好吧,姑且算她们说的是对的。我是当真觉得,人没有在太年轻的时候碰感情是一件好事。因为那个时候,按照我的理解,自己都不能对自己负责,就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要干什么,想干什么,存在有什么价值,三观不成熟,哪有力气和精力去喜欢别人呢?喜欢了也喜欢不出个好来,最后结局肯定不怎么欢喜。

这和早不早恋没有关系。这和早不早熟有关系。

一个人得足够成熟了,才有资格去喜欢别人。这样才不会在爱上别人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

我和温长空,高中时候天天混在一起,看小说看动漫上自习做卷子,日子过得特别快乐。真的,我们在一所燕市最好天才最多最变态的高中,可是却度过了最愉快最简单的三年。

至今,我们是为数不多的,如果可以,愿意让时光倒流,回去重新来过这三年的人中的一份子。

后来,几个好友大学去了外地,我与温长空留守燕市,继续过着开开心心,没心没肺没烦恼的单身女人的生活。

很多人不理解单身女人有什么可开心的。不理解的人恐怕一辈子也不会理解。

一个人,你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能干什么,知道自己想干什么,有生活,有学业,有娱乐,有朋友,有亲人。这已经是多么富足的一个人了,那他有什么可不开心的呢?

这要是还不开心,那也太他妈矫情了!

人啊,要多少是多?要什么自行车?!知足常乐吧。

所以,真的,没遇上司绍以前,我就过得可开心了。

我的日子无比简单,上课,吃饭,看小说,看帅哥,讲笑话。我不漂亮,可是朋友很多。不是学生干部,可是一开口总会有人来帮我。我成绩上了大学之后一直平平,可是也没挂过科。我晚上吃晚饭,就揪着温长空在寝室楼下一圈一圈的散步,喝奶茶,逗野猫。

你敢说这样的日子不够开心么?谁这么想谁欠收拾……

然后,大三的那个暑假。我遇到他了。

在遇到他之前,我已经足够幸福。

我想这就是爱情吧,就是在你已经很幸福的时候,你突然遇到一个人,想和他分享这一切。所以爱情让一个本来就很幸福的人更幸福。这个时候,你根本不会想到从对方身上得到什么,有付出的欲望,这才是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是让一个本来就完整的生活变得丰富,而不是让一个残缺的生活变得完整。后者的关系是畸形的,病态的,很容易让两个人变得互相捆绑,最后很可能,大家都不是很愉快。

那时候一到周末我去温长空家找她胡侃的时候,就能看见温长安兢兢业业的坐在电脑前,带着耳麦,时不时说着一堆类似分配任务的话,然后十指灵活的在键盘上健步如飞。我很好奇的凑过去看,只见一堆长相妖魔化的人物在群殴一只长相更加妖魔化的怪物。温长安的电脑界面充斥着各种图标,复杂高深。

我坚持认为上了大学不玩一次网游的人生不完整。而且那时候我突然对网游这个产业充满了兴趣,坚持要写一篇对比国内国外网游市场的英语论文。于是我软磨硬泡,让温长安带着我一起玩游戏。

温长安是公会的会长,有一个特别贱特别骚的名字,叫做“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是个盗贼。温长空最初也建了个盗贼,名字是“穿过你的衣兜的我的手”。

温长安见了,怒道“你不许和我同时出现!”

温长空不以为意,嚷嚷着说“怎么啦怎么啦?我劫财你劫色,我比你敬业多了!”

然而最终事实证明,温长空没有什么敬业的机会,因为她这个懒人在升级到34级的时候就死活不肯再继续玩儿下去了。嫌累。

于是,她继续跑去捧着一堆耽美漫画小说厮混,过着昏天暗地的又腐又宅的日子。

我兢兢业业的到处找人带我刷本升级,过着和爷们儿一样的日子。

然后,在一个凄风冷雨的夜晚,温长安跟我说,好好把你的技能练一练背下来,两天以后跟着公会活动打本。

我吓的一哆嗦。

温长安一眼就看出了我的忐忑,特别鄙视的跟我说,“你怕什么,那点儿出息,咱公会强力着呢,你跟着混就行!”

我这才心下稍安。

但是即便如此我在参加团队活动之前,也还是着实紧张了两天。

然后我哆哆嗦嗦的挨到了活动那天,时间一到,乌泱乌泱一大批人站在副本门口,温长安在YY里指挥,声音霸气十足,他最后跟我说,待会儿你什么都不用干,跟紧大队伍就行了。

我很愤怒,我觉着自己被从门缝里看扁了,可是仔细一想,自己也确实不怎么宽敞……于是没敢吭气,就想说好。

这时候,却听见一个人的声音从YY频道里面传来。那个声音很干净,很清爽,谈不上多么有磁性多么好听却很特别。那人语气张牙舞爪,叫嚣着跟会长说“哎你不能这样,你得让她觉得自己对着团队有用,她才会爱这个团队。”然后那个人顿了顿,跟我说,“糖糖是吧?你给咱团加王者吧。”

这话说的我心里暖烘烘的,我抬头看了一眼说话人的ID,那人在游戏里叫做四少。

然后我噗的一声就笑出来了,四少这个名字和那个懒洋洋的声音真配,活脱一纨绔子弟。

那个时候我甚至还不知道强效王者祝福需要王者印记这种材料做引子,我甚至不知道强效王者祝福每次可以加给一个团队里所有同职业的人。我什么都不知道,可我还是兴奋的答应了,然后兢兢业业的把25人的团队从头加到尾。浪费了不知道多少材料……

这就是我第一次遇见司绍。

后来,在一个很惬意的晚上,我二人谈及此事,我兴致勃勃的问司绍,我说,你还记不记得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司绍揣揣的,犹疑的,小心翼翼的回答说,呃,该不会我说这妞是谁家的,有主了么。之类的话吧?

我当时特傻逼的对着电脑咯咯笑个不停,颤抖着打字,说,哈哈,你要是真那么说了,就没有以后了。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我是出了名的路痴。

副本中途,我很给力的又迷了路,温长安无奈一声叹息,跟一个长的蓝洼洼的猎人说,周明亮,你去接她一下。

温长安叫那个巨魔猎人周明亮,一听就是真名,那人顶着一个叫“太阳好大”的游戏ID,蹦蹦哒哒的就朝着我的方向过来了,说着“哎呦~妹子过来跟好我。”

语罢,往自己的头顶上标记了一个巨大的和他自己颜色差不多的蓝方块。

周明亮说,来,你就跟着蓝方块走。

我感动的只差痛哭流涕。

第一次下这种大型副本,我真是脑子直发蒙。最后所能记住的,除了温长安鄙视的声音,还有周明亮顶着蓝色的大方块在前面走,就只剩下那个最初,对着我说,“你要让她觉得自己对这个团队有用,她才会爱这个团队”的那个干净的声音。

副本很快结束,众人作鸟兽状散去,我还在发懵中,偶然抬眼看了一眼YY的公屏,才发现那上面不知何时,多了一句话。

是那个纨绔打上去的。他说“我叫四少,是这个公会的强T,以后有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

我那时候又笑了。心说,这个人,有趣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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