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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分房大战(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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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我们蜗居在草棚里等分房,一等就是四年。

单位的三幢住宅楼建好以后空关了三年没有分掉。当然不是房子没人要,而是恰恰相反,要房子的人太多了,怕打破头。

本来我们不打算马上要孩子的,但听说有孩子的夫妇可以优先分房,我们就改变计划把孩子生了下来。

记得妻子临去省城生养的前一天,我们专程去了一趟厂长家与之告别。其实告别是假,谈房子的事情是真。

孙燕挺着个大肚子,让我们的厂长吃了一惊。记得那是1984年的冬天,厂长对我们说,快了快了,我们准备春节前把房子分下去,让职工搬进去高高兴兴过个年。厂长还说:等你们的小宝宝生下来,回到麻县,就不用再住抗震棚了。

听厂长这么一说,我和孙燕的心情便好了许多。谁不想有个像模像样的家,谁不想有个自己安逸的藏身之所?

在去南京的长途汽车上,孙燕便开始一次次地设想、规划我们新房的蓝图──直到我们的儿子长到三岁。

每年冬天我们的厂长都有一个心愿,那就是:在春节前把房子分下去,让职工搬进去高高兴兴过个年。但每次都有人威胁我们厂长,说如果不满足他们的要求,就让厂长过不好年。你想,厂长也是人,他也想过个欢欢喜喜的春节,所以,他只好让新房一年又一年地空关着,让所有的人都仰着脖子,望梅止渴。

本来,我是住不上新房的──虽然我一直自认为,作为全厂唯一的一名“正规”大学生、“正宗”知识分子,进新房应该没有问题。

当时的新房有一室半厅、一室一厅和一室半一厅三种规格,我心不黑,心想哪怕给我一套最小的一室半厅的就行──总要比抗震棚强吧?但后来有可靠的知情人偷偷告诉我:新房的分房方案中没有我的名字。

在这篇小说里,我仍不能告诉你这个告密者是谁,因为我曾向他发过誓:我将用我的人格担保。假如我没有如此可信赖的人格,他是绝对不会把情报告诉我的。我相信他的情报是准确的。

说实在的,这个情报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暂时没有把这个情报告诉妻子。可时间不长,孙燕就察觉到了,就猜到是房子出了岔儿,就拉着我到处去找熟人,去找关系。

她们文化局一位年轻的领导给她出主意说,他和某副市长关系很好,他要我们写封信,由他亲自交给这位副市长,请副市长在信上批示一下,再转到厂领导手上,这样一来,厂领导非重视不可。

我们于是依计而行。我的理由也是堂堂正正的,我不要厂里任何“照顾”,只要它公平对待我就行。

时间不长,那个可靠的知情人又偷偷地告诉我:分房方案中有我的名字了。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孙燕,她马上说:“问他是大户小户?小户不要!”

后来又有进一步的消息说:是中户,一室一厅。孙燕又说:“中户太小了,要不然再去找副市长,要个大户,争取一步到位。”

我说算了,我们科长连小户都分不到呢。孙燕又说:“那你去找那个人,要个好楼层,一楼六楼不要,一楼太脏,六楼太高,夏暖冬凉,水压不足,还会漏雨。”

我说好吧。其实我并没有去找那个人,即那个向我通报消息的同事,他确实是分房小组的成员,但他只是个聋子的耳朵──摆设,没有什么实权,能通通风报报信就不错了,何必去为难人家呢?……

几天后,有个同事告诉我,有一天他看见孙燕独自一人去了厂长室,听说她找了厂长,谈房子的事,要求分给我们三或四楼,她还提到了那个副市长,言下之意她和他比较熟,经常见面等等。

当时我并不相信这位同事的话。按我的了解,孙燕不会做这么大胆的事。回来后我问她,她也矢口否认。不过孙燕说,她请她那位年轻的领导向厂长打听过的,我们的房子好像在三楼。

接着孙燕又很后悔地说:我忘了让他打听一下,具体是哪一幢楼,因为1号楼靠马路,很吵的,3号楼最好了。

我说谁不想要3号楼?谁不想要三楼四楼?不能所有的好处都给你一个人吧?……

说着说着,我们不知不觉就争吵起来,竟忘了在我们那个草棚里,你轻轻放个屁隔壁邻居都能听得真真切切。

自从传出我们要分新房的风声后,周围邻居就开始疏远我们了。

只有一个叫于海的老太好一些。为了证明她并不嫉妒我们,于海还经常偷偷跑来向我们通报消息。

于海是个离婚十多年的单身老妈,年纪才四十多岁,只不过看上去老得很厉害、像个老太罢了。当年离婚时,儿子判给了男方,现在儿子长大了,二十多岁了,他和老爸合不来,自愿住到老妈这儿来了,一个草棚子里,不知他们是怎么住的。再说,儿子也到了谈对象结婚的年龄,房子自然就成了燃眉之急。于海的遭遇我们都非常同情。

于海还告诉我们一个秘密,她有个嫂子在省供销社当官儿,能搞到平价钢材,厂长曾跟于海许愿,假如她能为厂里搞到三十吨平价钢材,就可以作为有特殊贡献的职工,分到一小套新房。于海说,这两年她为厂里一共搞了三十三吨,可前几天她去找厂长问新房子的事,厂长的口气又变了,说房子少不了她的,这次赶不上还有下次,等等。

我们听了,都为于海打抱不平。可我们又能为她做些什么呢?假如我是厂长,我一定会……我想,至少我会做到说话算数吧?……再一想,也许正是我们把她的那套房子挤掉了……

于是我们面对于海,都低着头不敢看她,除了发出几声叹息以外,基本上一言不发……

我们以为于海会提出要求,让我们帮帮她的忙,因为很多人都已经知道了,这次副市长帮我们说了话,于海她不会不知道的……但幸好没有,于海并没有提出这个要求,这让我们大大松了一口气。

于海说,我们分房子是应该的。她还说,吴华(另一个邻居)背后去捣我们是不应该的。吴华得知我们要分一套中户,很不服气,他找到厂长,说他工龄比我们长,又是双职工,为什么连小套也分不到?厂长说,钟山是知识分子,还是业余作家,他应该分个大套,他还差一个写作的书房,可惜我们厂里目前条件还不够好,云云。

厂长的话让我们很感动,我们不知道这是不是厂长说的,但它在于海老太的嘴里说出来,就让我们够感动的了。

后来,厂长的这番话被更广泛的流传开来,终于传到了吴华老婆的耳朵里,吴华老婆一气之下和吴华离了婚。

当然这话说的并不准确,作为邻居我们都清楚地知道,吴华老婆早就想和吴华离婚了,只不过为房子的事悬在那儿,假如吴华分不到新房子,那么这婚就离定了。

于海还告诉我们,另一个邻居杨剑恨死我们了。杨剑有个舅舅是县经委的副主任,曾为分房的事出过面,据说原来的分房名单上有杨剑的名字,后来就没有了。于是杨剑认定是我们挤了他的房子。对此我们也没有什么话好说。

我们不想挤了任何人的房子。我们希望所有的邻居、同事、朋友都住上新房子。我们希望厂里所有的人都住上新房子。我们希望天下所有的穷人富人都住上他们称心如意的房子。

回想当年的那场分房之战,许多事情都让人大吃一惊,很多“老实人”都原形毕露了。比如我们的宣传科长,四十好几的人了,平时挺庄严、挺马列的,但那次为了能分到新房,不惜在厂长室胡闹,躺在地上打滚,惹得全厂人都在背后当笑话谈了半年。行政科长还编了个顺口溜说:

“宣传科长,台上马列主义直讲,要分房子找厂长,咣通往地上一躺,眼泪鼻涕直淌……”

这个顺口溜虽然编得不太高明,但通俗、易懂、有趣,所以它的普及程度很广,厂里近两千名职工,没有人不会讲的。

还有一个老实巴交的青年工人,为了分房,在胸口挂了只大牌子站在厂门口的围墙上,向大马路上的行人示众、演讲,牌子上写的是这样几个大字:“厂长:要房子?还是要我的尸体?”……

还有个平时不多言不多语的中年女职工,实在没辙了,冲进厂长室抱住厂长,说答应不答应?不答应我就脱裤子了,告你强奸我!……

还有的人天天扬言要学梁山好汉,去抢房子,但不知为什么,最后却没有实施。

……

当年在麻县,我就亲自采访过一个抢房的流血事件,写过一篇二万多字的报告文学:《空间争夺战》。我一直认为这不算什么,因为比这更离奇、更残酷、规模更大的抢房事件肯定还有很多,但由于它发生在小小的麻县,就发生在你的身边,给你的感觉又不一般了。

概括地说,事件的来由是这样的:麻县邮电局的老局长培养了新局长,老局长离休后,新局长却不给老局长分房子,老局长一气之下,仗着自己是红军老干部,是“国宝”,决定去抢新局长的那套新房子,新局长也就不怕人家骂他忘恩负义了,决定大打出手,硬是用武力夺回了自己失守的阵地。

我们说它是一场“战争”并不过份,因为它有着“战争”的初步规模和特定形式,如侦察,如抢占,如围困,如攻打,如格斗……令人拍案称奇,又令人啼笑皆非。

实际上,争房之战已经演变成了“权力空间”的争夺和亮相,人们看到,整个社会被轻而易举地扯进了这张难解的网结之中……

说到“房屋战争”,我不禁联想起了自己过去的一段遭遇。

那是1982年,我到麻县工作不久。当时孙燕还没有调到麻县去,她还在江城的一家针织厂上班,住在江城文工团小院的一间宿舍里。这年江城要盖青年宫、少年宫大楼,地址选中了文工团小院,所有的住户要拆迁到郊区的李家大山。虽然地点不好,但平房换楼房,大家也都乐意。

让人意外的是,拆迁名单里却没有孙燕的名字。眼看左邻右舍都搬走了,小院里就剩下了孙燕一个人。妻子哭哭啼啼地打电报(当时电话还不普及)把我从麻县叫回来。我回来一看,原来的小院都推平了,左邻右舍的房子被拆得尘土飞扬,就剩下孙燕那间宿舍孤伶伶的、灰头灰脑地竖在废墟上,呈摇摇欲坠状。

我连忙去找文工团、文化局的领导,问怎么回事,领导回答说那间宿舍原来是分给孙燕的父亲的,她父亲调走后,他女儿就没有居住权了。我问:假如不拆迁呢?你们也赶她出来吗?领导回答说,不拆迁那就算了。对这个逻辑我深感奇怪。我又问:那现在你让她住哪里去呢?领导说,那我们就管不着了。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妻子那间房子还顽强地竖在瓦砾堆里,它的周围挖了深深的墙脚沟,它没有电,也没有水。我们无法住在里面,我们只能每天来看它一眼,我们在等待它倒下,就像等待一个绝症病人的死亡。它之所以迟迟没有倒下,是因为屋里还有我们的一些旧家具,虽然不值什么钱,但那是私人财产──我们放风给领导说,只要私人财产受到侵犯,我们就起诉他。

当时团市委的一个女书记到处找我们,后来在我母亲家把我们找到了,她说起话来夸夸其谈,像在台上做报告,她说:你们也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将来你们也会有下一代,你们要顾全大局,你们要为江城市千千万万的少年儿童们着想,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你们不搬家,影响了工程的进度,就是影响了祖国的未来……我笑了起来,我说书记同志你搞错了,我们不是不想搬家,而是没处搬家,你给个地方,我连夜就搬!……

这位女书记当时二十五、六岁,正是朝气蓬勃、前途无量、感觉良好的时候,这位女强人后来一直没有结婚,可能是没找到比她更强的男人吧。当然这是后话了,与房子无关,不提也罢。

僵持到最后,还是文化局领导出面做工作,答应“借”给我们一个地方搬家,即让我们和一个姓钱的电工合住一套。

那套是一室半一厅,我们就借住在朝北约8平米的半室里,厅呀、厨房厕所什么的,都给姓钱的占满了。我们在半室里要么看书、写作,要么打牌解闷,要么就拥在一起睡觉,到了吃饭时间,我们就拿着饭盒到附近的钢铁厂去吃食堂,日子过得倒也快快乐乐,自由自在。

姓钱的那两口子倒是经常吵架,还打,开始大概怕我们听见,不好意思大吵大骂,后来可能憋不住了,也可能他们不把我们当外人了,打起架来,从卧室打到客厅,从客厅打到厨房,再打到厕所,还经常打到我们半室里来,要我们给他们评理。

记得有一次是为这么件事儿,小钱老婆要小钱到A摊买馄饨,小钱嫌A摊远,就在B摊买了,回来却汇报说是在A摊买的,小钱老婆一数馄饨的数目不对,只有15个,而A摊应是16个,于是就判定小钱骗了她,小钱发誓没有骗她,半路上他尝了一个,所以只剩下15个了,小钱老婆不信,要拉小钱去A摊对证,小钱不肯去,两人就只好打了起来……

小钱老婆是一家医院的护士,经常值晚班,这样一来,平时这套房子里就剩下小钱和孙燕了,小钱老婆对此特别不放心,经常找楂和小钱吵,还经常半夜三更回来“捉奸”,指桑骂槐的,孙燕哪里受得了?于是她只好丢了江城,弃了房子,“逃”到苏北麻县去了。

小钱夫妇就这样如愿以偿地完全占有了那套房子。不过听说,他们还是经常吵,小钱老婆把小钱赶到了那半室里睡,搞起了内部分居。两个人都扬言要离婚,但直到现在,据说还没有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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