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不欢而散(1 / 1)
那瓶药水满满的,应该没用过几次,她使劲地拧那瓶盖,怎么也拧不开,我接过来,发现上面满是药水,我最讨厌这种黏糊糊的东西,但也不好意思退给她,只好强忍着把它拧开。那气味很难闻,我忍住呼吸,递给她。她用手指蘸了一滴,在额头上轻轻抹匀,由于看不到,所以涂抹的部位有点偏差,我想大方地说“我来帮你”,可是,我怕自己承受不起为此要付出的代价。她无助地看着我,可怜巴巴地,这是因我而起,我却为了明哲保身把自己置身事外,我憎恶这样的自己。所以,我勇敢地夺过了她手里的药水,然而,她握得很紧,像是在跟我赌气,我懒得跟她纠缠,便用另一只手掰开她的手,夺过了药水,用手指蘸了一滴,她却转过头,依旧反抗,可能是一时冲动吧,我竟张开胳膊把她揽在怀里,她一时间动弹不得,我还没来得及为自己喝彩,就意识到自己刚刚的行为有多么猥琐,没有想很多偶像剧里那样来一个深情对视,我便立刻放开了她,不过,接下来的剧情倒挺合那破烂剧情的,我再为她抹药水时,她不再躲闪,温顺得像只小猫咪,还假装无意地把脑袋往我这边凑,我不由地想,女人还真是善变啊,风,你真了不起!而且,我得出了一个反传统反科学反人类的结论——女人天生有被暴力制裁的渴望!我也隐约明白了为什么当年潇总是对我那么冷淡,因为我对她太温柔!我这该死的温柔! “铭,你刚刚很有型!”
在她眼睛里,我看到了膜拜的眼神。我曾以为男人都喜欢犯贱,没想到女人有时候比男人还贱。
“呵呵,您过奖了。”
“铭,你知道么,刚刚那个男孩跟我的前男友长得真像,尤其是他那双水灵的大眼睛。我想,也许他就是他!”
“也许?你不能确定么?”
“嗯,从我决定跟他在一起的那一刻起,我就没有刻意记过他的样子了,所以我只能说也许。”
“你以为这是在演偶像剧啊,您用得着这么玄幻么?”
“不,铭,我说的都是真的。”
“那你平时是怎么认出他来的?”
“铭,如果你真的爱上一个人的话,你跟他走到一起的时候,那感觉一定会很特别,就像某首歌唱的那样,爱情是盲目的。”
我望了一眼那些在足球场上奔跑的年轻人,可是,我却无法辨认出刚才那个出现在我们面前的他,我回过头看着潘辰,又一次笑而不语。
我把药水还给潘辰,潘辰接过后,随手便丢向了那足球场,我吃惊地看着她,问她为什么这么做,她笑笑说:“我想我已经不需要它了,铭,谢谢你。”
我起身,跑进汹涌的人群里,帮她捡了回来,递给她,她的脸突然间晴转阴,乌云密布,一场倾盆大雨即将降临,她接过那瓶药水,起身,要走。在我们擦肩而过的刹那,我眼角的余光瞥见她眼角的泪光,我想她眼角的泪光一定也映出了我眼角的余光,她一定会怨恨我显露无疑的的冷艳,我以为我会情不自禁地伸出我的手拉住她的手,夺过她手中的那瓶药水,把它丢得远远的,然后紧紧抱住她,吻着她芳香的秀发说“让我爱你”,可是,当时的我头脑竟跟平时一样冷静,理性还在支配着我的行动,我傻傻地站着,看她走过,无动于衷。
我以为在背后丢下一句“铭,我恨你,我恨你,一辈子!”,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开,
我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一动不动地站着,双眼紧闭,等待她恶毒的诅咒。
过了很久,不过也可能只是过了几秒钟,我耳边没有传来任何响声,我慢慢睁开眼,慢慢转身,慢慢望向远方,她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我坐下来,躺在草坪上,翻开手机,调出音乐播放器,插上耳机,按下了播放键,还是那首熟悉的歌——《红豆》,我突然想起来,我的手机上只存了这一首歌,便不觉得奇怪了。
我抬眼望着天空,此时已是黄昏,夕阳西斜。其实,我一直幻想能够有机会安静地躺在大草原上,赏一次火红的黄昏,如今,我如愿以偿了,尽管有点寒碜。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我用双手遮住眼睛,从指缝里窥伺天空,效果很神奇,我越来越佩服潇,这个是她讲给我的只言片语中的一句,尽管她当时只是无意间说出的,但我记得特别深刻。想来还真有些后悔呢,我当初一直说她是一个傻姑娘,没想到他这么聪明呢。“呵呵”,我不由得笑出声来。我感觉得到我的嘴角在轻轻上扬,呈平稳的小船儿状。
夜幕降临,月儿已经渐渐浮现出了轮廓,像是一个含羞的姑娘,披着青衣若隐若现,我望着她,只觉得若即若离。星星也成群结对地跳出来点缀天空,不一会儿,整个天空成了一个大大的舞台。我静静地欣赏着,像个花痴。
田径场上的人还是很多,喧哗声此起彼伏,像一阵阵能量巨大的波一次次向我横扫,我似乎能感觉到身子随它轻轻飘荡,像是荡秋千,昏昏欲睡。
“不要在我寂寞的时候说爱我,除非你真的能给我快乐,拿过去的伤总在提醒我,别再被那爱情折磨……”
我打开手机,看到潘辰发来的一条短信,我知道,一定不会是什么类似“你在哪儿”、“周末快乐”、“晚安”之类的闲话,好吧,不管是什么,我都不惧。
“铭,我以为两个人若是一起出生入死过,他们一定会深深地爱上彼此,在我们遇上歹徒的那晚,你虽然没有像英雄一样勇敢地站出来,甚至表现得有些猥琐,可是,你知道么,我并不会因此嘲笑你不像个男人,因为我并不觉得只有那样才算男人,我心目中真正的男子汉是那种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追求有自己的梦想敢爱敢恨的的男人,而你无可辩驳地符合了这些。铭,当你说去帮零的忙的时候,我知道,那只个借口,你是去帮我捡玉坠了吧。从那一刻起,我对你的感觉就变了。我会留着那瓶药水,是因为我还没找到可以替代他的东西,当你今天抱起我的时候,我以为你已经接受我了,所以我把它丢了,为什么,你硬是要把它找回来?你是在暗示我你不是那个对的人么?铭,你不肯接受我,是因为你们的LZ,还是因为你不舍得丢掉你身上一直带着的的那瓶药水?馨儿已经不在了,但你的生活还要继续,铭,你不可能这样一个人过一辈子的!铭,我并没有让你做谁的替代品的意思,这只是客观事实!我承认,我不知道,假如我跟我的前男友并没有分手,当其他的一切依旧发生的时候,我是不是还会爱上你,但这只是一种假设,而且永远都不会成为可能,你是在介意这个么……”
看着她的短信,我差点掉眼泪。我觉得,我们就好像地球跟火星,在时光流转中,一次又次地擦肩,可是,我们却一直行走在各自的轨道上,永不相交……
“对不起,我不适合你。”
我毫不犹豫地按下了发送键,等了很久,没再收到她的回复。
我知道,不解释比掩饰还要让人憎恶,可是,我没的选。
我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尘,顿时觉得一身轻松,我快步走出了田径场,却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我觉得肚子有点饿,估计食堂这时候已经没有吃的了,所以我决定出去吃。
一个人出来吃饭,这还是第一次呢,以前想要人陪着出来吃饭,总得编出个理由,还真累。想来想去,还是一个人好,想去哪家就去哪家,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我走到学校附近的一条街上,它是一条很有趣的街,小情侣们常在这儿出没。街边摆了很多来自全国各地的特色小吃摊,有烧烤、臭豆腐、烤冷面……每次路过借口,都会嗅到各种各样的味道,不过还好,有时还能修到家乡的味道。这就是生活在首都的好处吧,我也因此觉得这儿有几分亲切感。
我很少在路边街摊上吃东西,主要是对它的卫生持怀疑态度。我边走边看两边,想找一家合适的店。真应了那句古话——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走到街角的时候,一家叫做“人之初”的拉面馆赫然映入我的眼帘,可能是因为它的名字吧,我觉得只有四个字能够描述我对它的第一印象,那就是一见钟情。无论对人对事,我都曾以这种标准来判别喜恶,可能是因为我对人如其名这个成语情有独钟吧。我当初会那么突兀地喜欢上潇,也是因为这个怪癖。那家店门面一般,门口内测站了两个女服务员,年龄跟我相仿,外貌不是多漂亮,身材也不是太好,不过都还看得过去。我走到门口,伸手去推门,不料被门把手狠狠电了一下,我猛地缩回手,把她们吓了一跳,我想,她们一定以为我有神经病呢。
“欢迎光临!”
她们的声音没有想象中的甜美,不过比想象中的多了几分温馨和静谧。
我刚迈进步子,另一个服务员便迎面走来,带我到一个空位子坐下,然后拿菜单给我看,我要了一碗拉面一瓶啤酒和一碟小菜,她冲我诡异地一笑,我知道,我刚刚的搭配很仿古,他一定在笑我的天真。不过,我一点都不生气,她的笑容是那样真实,跟这个城市很不搭拍,于是,我回了她一个大大的微笑。
我扫视了一下整个大厅,客人很满,他们一个个都面带笑容,那样的笑容在我看来是那样甜美,我不禁默默感叹道:“这儿还真是个好地方!”
拉面的味道很好,咸淡适中,尤其是那汤,特合我胃口,我一边吃面,一边喝酒,还一边吃菜,挺惬意的。这儿的酒菜虽没有跟凌风他们一块儿在大酒店里的好,而且在这儿吃饭也没在那儿看起来风光,可是,不知怎地,我竟觉得它将会成为我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的第二个家。
当我吃完的时候,客人都快走光了,我到柜台买了单,便要离开,走到门口时,那两个服务员为我推开门,还说了句“慢走”,说真的,我当时挺感动的,我不是一个感情脆弱的人,也不是一个特容易感动的人,可当时,我确实感觉得到有一股暖流在心里汹涌澎湃,如万马奔腾。
以前跟凌风他们一块儿喝酒的时候,五瓶六瓶简直不在话下,没想到,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才喝了一瓶就觉得晕乎乎的,虽没有照镜子,但从收银员的神情也能断定我当时脸蛋微微泛红,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小马哥所说的意识对生理具有调控作用。我走在大街上,感觉身子有点轻飘飘的,但我确定我的脑子十万分清醒。从来到这座陌生的大城市并走进大学校门的那一刻起,我便开始出入各种饭局,如老乡会、班级聚餐、社团聚餐、宿舍聚餐等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觉得大学是更像是一个吃喝玩乐的地方,我也渐渐明白为什么说大学时期是人生中最美好的阶段。有些东西吃多了你会觉得腻歪,但有些东西吃多了你反而会莫名其妙地爱上它,因为它已经成了你的习惯,你不愿付出戒掉它的巨额成本,你宁可蒙上自己的眼睛捂住自己的鼻子,你以为这样你就可以不用那么委屈。酒这玩意儿便是很好的一个例子,喝得越多越是想再喝,直到醉得翻江倒海上吐下泻一塌糊涂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