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第二十三章(1 / 1)
苍茫的大山里,一个巨大的石洞中。洞口虽小,但是洞腹却很宽大深远。里面杂乱的散落着一些干草和兽骨。散发着一股浓烈的腥臊气味。如果不是洞中央燃着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让人几近怀疑这里是虎狼的巢穴。呛人的烟气从洞顶的缝隙处窜出,并把洞壁熏得一片烟黑。看样子这个洞很久之前就有人类住在这里。同样被熏得漆黑的还有七零八落躺在洞中角落的老人和妇孺。也许叫他们熊或者巨猿更加贴切。这里,就是食人部落的一个窝巢。
和东夷白种人和熊族黄种人不同,食人部落仿佛是没有进化完全的野兽。浓密的体毛覆盖着他们的身体,低矮的额头和粗壮的眉骨说明了他们脑容量远远少与他们的近邻。幸好,文明之光照到了他们生存的角落。他们已经懂得用树叶和兽皮遮盖自己的身体,并且他们学会了用火。火给黑暗的山洞带领了光明。在冬季驱散了寒冷。并且在并不很饥饿的时候,他们也会把食物在火上加热烤熟。
一阵尖锐的嚎叫声从远方传来,让洞里的人兴奋起来。一些人开始往篝火里添柴,另外的一些涌出洞外,在洞口边的平地上翘首期盼,并且焦急的喔喔叫着。
一群身躯庞大健壮的人猿从树林深处鱼贯走出,他们手中拎着如手臂粗细的木棍,肩上扛着今天的猎物。木棍被石片削去了树皮和枝干,并被粗糙的手磨得溜光发亮。有几个人猿,还别出心意的在木棍头部的裂缝处夹了块石头,并且用藤条牢牢的绑住。
为首的是一个身材高大,浑身红毛的野人。当他走近洞口的时候,那些在洞口等候的人马上垂首缩身的让出一条道路。并且低眉顺目的望着他昂首走进洞口,这才拥着后面的猎人跟着进去。
红毛野人把肩上的一只雄鹿重重抛在篝火旁。然后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看着洞里的老人们用锋利的石片把雄鹿剥皮,开膛。其他野人也把一些猎物放在红毛猎人身边。看样子今天他们的收获不错,最让野人们高兴的是,一个灰毛野人居然从肩上卸下一个死去的人。从麻布衣服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十几岁的熊族的孩子。
红毛有些兴奋,他哼哼地喘着粗气,不断用手掌拍打着自己宽厚的胸膛,用手势比划着,向洞里的人说着自己击杀这个孩子的经过。洞里的人都敬仰的望着他,不时配合的敲敲自己的大腿或者胸脯。仿佛自己正身临其境的看着他们的头领轻松的猎获这块肥肉一般。
终于,红毛对讲述用尽了词汇也失去了兴趣。他拾起一块尖锐的大石头,在孩子头上用力一凿,然后抓过尸体开始吸食**。野人们像听到了开饭的铃声,开始拥上去,用石刀割开肉块,在红红的炭火上匆匆烤一下,就开始大啃大嚼了起来。他们没有保存食物的习惯和方法,每次猎回的食物都一次性吃完。人类孩子的肉最受欢迎。因为味道鲜美且肉质细嫩。红毛吃了那孩子的心脏和一块腿肉。又夺过两只烤好的手臂扔给挤在外围没有抢到好肉的雌性野人。在她们蹲伏着啃吃的时候,红毛美美的在后面和她们进行了交配。
他指示那些和他正进行同样行为的灰毛黄毛等,今晚要好好休息,明天他们还要到平原去,因为他发现这些穿衣服的人类没有鹿跑的快,没有熊那么有力,也没有狼的尖利的牙齿,抓到他们简直是唾手可得的事情。
红毛还不知道,熊族部落的复仇大军正开进他的“狩猎场”。他们虽然没有鹿跑得快,但他们的箭跑得比鹿更快,他们虽然没有狼的牙齿,可是他们的标枪比狼牙更加尖利。
天赐把他的小伙伴们也都聚拢到一起,骑在马背上的他俨然是一个未来的酋长。“我们不再把大多数时间浪费在捉虫子抓老鼠上面。我们要学着用弓箭射击天上的鸟和地上的野兔。等我们长大了,我们就能像大人那样打仗。保卫我们的部落。”天赐说着,抬手摘下背后的弓,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接连射落了三支掠过的麻雀。
“天赐哥,你的箭法太神了。”孩子们惊叹着。天赐的话就像动员令一样,立即在他的伙伴中掀起了练箭的**。即便跟随大人们到田里劳作,他们也是弓不离身。
熊对天赐的举动很是欣慰。这个勇敢强壮的勇士曾经担心常年的农业劳作会消磨掉男人的锐气,使他们像牛一样的懒散,像羊一样的温顺。可是当他看到天赐如此不知疲倦的习练武艺并且逐步拥有了支持自己的团队时,他仿佛看到了自己年少时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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