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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孕妇忌食(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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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世伟是在得知朱宏兴的妖血开始觉醒的第二天接到这个委托的。虽然因为担心朱宏兴的情况想推掉,但对方说这是非常紧急的事情,无论如何至少听他说明一下情况再做决定。

约见的地点是某商业街的露天咖啡馆。委托人是个三十多岁的男性,自称在某中学当老师,墨绿色的西装一尘不染,戴着眼镜的脸给人文质彬彬的感觉,但眼神中却充满了焦躁与不安。

而且看起来似乎好几天没合眼了。

“您就是华世伟吗?太好了,您来了,请您一定听听我的请求。”

乞求一般的语气,莫非真有非常紧急的事情?

“不必这么客气,到底是怎么了?”

他递过一张照片。

“我叫林峰,这是我妹妹林霞。本来我们是一起住在北京一间公寓里的,但前几天她失踪了。”

“失踪了?这种事情交给警察不好吗?”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

他有些激动,然后忽然沉静下来,压低了声音。

“您是位驱魔师,那么您一定知道‘妖血者’吧。”

“当然,我本人就是。”

“事实上我们家也有一点妖血者的遗传,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那种特性只传给女性,而且也不是每一代的女性都有……”

他焦躁起来,而且有点语无伦次。

“别着急,慢慢说。”

“华小姐,如果你知道我们家族妖血的特性,你就知道为什么我会这么不冷静了。必须赶快把我妹妹找回来,否则就迟了。”

这时服务员把咖啡端上来,他喝了点,平复了一下心情继续说道:“你知道昆虫有在交配后吞噬配偶的特性吗?我家的妖血特性跟这个很像。”

华世伟倒吸一口凉气,她预感到接下来他要说什么了。

“我家族中,每隔几代就会出现这么一种女性,在怀孕之后会非常想吃新鲜内脏。过去我们还住在山村里时,都是杀家畜给她们吃,虽然不能完全满足她们的欲望,但多少可以压制一些,不至于到伤人的程度。”

“你刚才说‘伤人’?”

“是的,本来她们真正渴求的是同为人类的内脏。”

是因为起风的关系吗?好像有点冷。

“就在两天前,我妹妹突然失踪,然后我在报纸上发现了这个。”

他拿出一张报纸交给华世伟。

华世伟一看,正是童贯景工作的那家小报纸。

其中有一篇文章被红笔圈起来——《离奇掏心杀人案》。

里面描述了一个被掏空了心脏的受害者的故事。也许是出于销售量的考虑,文章被写得极其夸张,简直变成了猎奇小说,如果是普通的读者应该只把这当做个故事来读吧。不过刚刚听了林峰一番话的华世伟没法一笑了之。

“我想问一句,你的妹妹是否……”

“是的,有了两个月的身孕了。”

“那为什么不一早送回老家?”

“她没结婚。老家在这方面管得很严,如果被爸妈知道了会打死她的。而且她之前也不知道我们家有这种特性,毕竟这种事不是发生在每个女孩儿身上,而且越少人知道越好。”

这下可严重了,这等于放一个会吃人的老虎在城里乱转嘛。可是朱宏兴那边……

“我想问一句,你妹妹自己知不知道她现在的处境?”

“很难说,我想就算她知道了也不会回来找我吧,听说那种对鲜活内脏的欲望是一种本能,一种雌性养育幼儿的本能。”

***************************************

“求求你,多少钱我都付,一定救救我妹妹!”

这句话一直在华世伟脑子里回响。

就像林峰所说的,这的确不是能找警察的状况。

如果动物闯进了人类的世界,有条铁则必须遵守——不许伤人。如果没伤人,看情况送进动物园还是放归大自然;但是一旦伤了人,就必须打死。

这条铁则在妖血者身上适用吗?

所谓妖血者,是继承了妖魔之血的人类,既是人类,又是妖魔,同时存在在于两个世界,又同时被两个世界所排斥。

那个叫林霞的或许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吧,但是即便如此还要去干,要说的话也只能归结于母性的本能了。一个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什么都干得出来,同样是女人的华世伟最清楚不过。

她想起了她那食人妖的母亲。

作为食人妖,她的肚子只能消化人类。如果以人类的道德去要求她不要吃人的话,那意思就是让她去死。也许她的那次发狂就是因为饿得太久了,神经错乱有关吧。

以前的华世伟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原谅吃掉自己父亲的母亲的,但现在……虽然还是不能原谅,但也没有之前的那种憎恨。

没办法,对门朱家的小子虽然有点问题,不过好像暂时没什么危险,还是先解决这个吧。

门外传来钥匙的声音,童贯景回来了。

“贯景,这篇报道是谁写的?”

华世伟把林峰的那张报纸拿给他看。

“我的一个同事。他兼职网络小说作家,所以写得有点离奇,不过关键的地方还是事实。怎么了?”

“明天我想找他了解一下具体情况,不带任何修饰的。”

“怎么?跟工作有关?好吧,明天我跟他说说,看他有没有空。”

“明天必须见到他,很紧急。对了,他写的小说叫什么?”

“《病》,好评连载中。”

“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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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发生的事情就好像笑话一样。

先是被只有我能看见的怪物攻击,豁出性命打败他,我“英勇战斗”的场面又被挂在网上,一时间成了同学议论的焦点,最后,某天早上醒来,那些网站突然就人间蒸发了,而同学们的注意力似乎也被国安夺冠吸引走了。

安洁第二天就出院了,而我则继续住院治疗。这段期间她一直陪着我,让她上学她也不去,无奈之下我只好办理了提前出院手续,每天送她上学。

最初的几天安洁有点不习惯,不过没出什么大乱子,一个星期后已经可以跟其他同学说话了。

别小看这一点哟!这对安洁来说简直就是个飞跃。这可是头一次在我没有要求的情况下跟别人说话哦!干得好,安洁!

不过以防万一,我还是塞给班主任一份两限房的名额。

“朱宏兴,你有恋妹情结吔。”

“你、你、你胡说,我哪里有!”

“呜哇,我只是随口说一句你就那么大反应,很可以哟。你这个恋妹星人。”

欧阳家的千金一边斜着眼鄙夷的看着我,一边把蒙牛优酸乳的吸管放进嘴里。

“我、我只是觉得她从小失去父母很可怜……”

“越抹越黑啦。呜~~~~防着这个,防着那个,到头来最大的情敌居然是小姨子。太可恶了,好歹我也是个女主角呀。”

“你别乱说话啊!我都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纠正你好了。”

话说回来,这个小说的女主角是谁呀?

“你真的不喜欢安洁?”

“不……喜欢,当然喜欢,但不是男女之间的,是兄妹间纯洁的感情。”

“真的?那么你看着我的眼睛。”

“干吗?”

“别动,看着我。”

我被歌帆强行扭过头。

虽然平时没怎么说明,不过歌帆的确是个非常水灵的女孩儿。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糟了,感觉有点奇怪。

我把脸偏过去。

“啊!躲开了!你不敢直视我,你心里有愧!”

“笨、笨蛋,那样子谁都会躲开的吧。在批评我之前,你先学学女孩子的矜持。”

“哦呀,哦呀,两位关系还是那么好呢。”

突然插进我们对话中间的笑眯眯的男子名叫庞硕,是前几天才转学到我们班的。

相貌出众,体育万能,学习拔尖,性格随和的他是全班……不对,是全年级……不对,是全学校女生的偶像。有人开玩笑说,想知道庞硕在哪儿,只要跟着女生的尖叫走就行了。

老实说,我一点都不觉得这是玩笑。

我对那家伙也有点兴趣。

不要误会,我不是指那方面的兴趣,更不会因为他受女生欢迎而嫉妒。我是个坚定的自私主义者,只要不侵犯我的利益,我就是人畜无害的,嫉妒那种感情对我来说就是浪费能量。

我在意的是他的姓氏。

虽然我经常会用“忘了”来当借口,而且以后还会继续使用——因为这实在是个太好用的借口——但这并不意味着我真的记性不好,相反在某些方面我的记性非常好,好到连我自己都佩服我自己“我的记忆力这么好啊。”的程度。

好吧,我想说的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庞家是八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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