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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梦魇(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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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一片漆黑,无所谓伸手不见五指,因为就连我现在是否还存在都不可知。我的肉,我的血,我的骨,说不定已经被这黑暗侵蚀殆尽,留下的只有深深地绝望,以及由这绝望而生的,企图把包括自己在内的一切都破坏掉的疯狂。

一个怪物向我靠近,它的整个身体湮没在黑暗中,我只能看清它的脸,而它的脸,没有五官。真是奇怪,虽然他没有嘴也没有眼,可我现在却十分清楚他在笑。

怪物再次向我提出早已问过不知多少次的问题:“呐,你是为什么活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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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兴,朱宏兴。”有人推我的肩膀。我醒了。

又是那个梦,已经梦过好几次了,这次还像以前一样,我给出的答案无法使对方满意。有人说梦是某种预兆,也有人说梦是内心愿望的表现,但我觉得我的梦无法归入到这两种中任何一种去。要说是预兆的话,不可能同样的事情预兆好几次;要说是愿望的话,我到底在希望些什么呀?

“朱宏兴,朱宏兴。”我的肩膀被推得更厉害了,难道看不出我已经醒了么?医学上讲,人不可以强行从深度睡眠快速转到清醒状态,否则会影响健康。

推搡变成了摇晃,这丫头从小就无视他人的情况想法感受甚至生理结构,我敢打赌如果继续无视下去的话她就要掀桌子了。为了避免学校设施遭到损坏,我赶紧把睡得昏沉沉的脑袋从桌子上抬起来:“哦,歌帆。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你从上课开始就在睡,现在下课了还睡,你是瞌睡星人吗?”

站在我面前夸张地叉着腰一幅气鼓鼓的样子的女孩儿名叫欧阳歌帆,小我两岁,虽然小我两岁,但跟我在同一所大学,同一个年级,同一间教室里上课,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曾休学两年的缘故。这个女孩儿……怎么说呢,应该说是非常适合小家碧玉这个词的女孩儿,平时就很喜欢戴一些小饰品,五官小巧玲珑,小小的手脚也很可爱,如果不是那种性格的话追她的男孩子一定有一大票。

哼哼,但是如果他们知道歌帆的身份的话,就算是性格再恶劣他们也会追的吧。华歌传媒,控制着十三家电视台,二十五家杂志社,五十三家报社,在纽约,多伦多,东京,伦敦,柏林等多个城市设有分公司的传媒业巨头。只要想象一下,每天你看的报纸杂志,听的新闻,有80%是出自欧阳家之手,就可以知道他们的影响力有多大。三人成虎,众口铄金,大众倾向就是被他们这么操纵着。

“朱宏兴,跟你说话呢,干嘛不理人家,又睡过去啦?”

“我只是在想,下课睡觉有什么问题吗?”

“有什么问题?问题大了!要知道,现在可是午饭时间啊,在磨磨蹭蹭的红烧狮子头就要被抢光啦!”然后那丫头不由分说便拖着我的脖领子往外跑。

吃吃吃,你这个食欲大于性欲及睡眠欲的丫头,等你体重过百后别来找我哭诉,我可是好几次告诫你暴饮暴食的害处的。不过有点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每次都要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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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华大学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学府,在这里的学子全都可以说是未来的精英,所以享受最好的待遇是理所应当的,食堂的饭菜更是不能含糊,健康的思想是建立在健康的身体上的,要是未来的大集团董事长拉肚子留下后遗症或是营养不良那还得了?

不过说是精英,并不等于这里的学生全是IQ200以上的天才,比如歌帆和我这样的,就是家里花钱让自己的孩子来镀个金,日后拿出文凭好看而已,至于成绩什么的倒是次要问题,成绩单上尽是令人感动的“人情味”。像我们这样的,每年都会有十几个到几十个不等,大家见惯不怪了,所以我和歌帆才没有被特别对待。

顺带一提,朱家是炒地皮的,鑫帝地产。上海、深圳、北京,有50%的商业用地属于朱家,也就是说其他人分剩下的50%。另外现在还在开发天津宁波一带,据我老弟说已经形成一定规模。朱家的财力加上欧阳家的影响力,如果是在美国的话可以去竞选总统了。

“好烫,呼,好烫。”

刚岀锅的红烧狮子头当然会烫,烫你就慢点吃嘛,又没人跟你抢。看着那丫头一边被烫得吐舌头一边仍旧义无反顾地往嘴里塞的样子,我叹了口气,低下头默默的吃自己的炒蒜苗。与那个肉食动物相反,我是个素食主义者。

“朱宏兴是走读的,对吧。”

“嗯,怎么了?”我抬头的时候,发现那个拳头大的肉丸已经下去一半了。

“帮我去个地方,永定门桥底下。帮我照点照片回来。宿舍每晚有人查,我出不去。”

“呃……哈啊?”桥底下有什么好拍的?我知道这丫头的兴趣有点特别,可没想到居然发展到这种程度。

“什么‘哈啊’呀,你不知道吗?最近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那个,拦路杀人事件,上次的出事地点就是那里。”

我努力在脑中寻找有关这种事的信息,很遗憾,失败了。这是理所当然的,我对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一概不往心里去,即便是拦路杀人犯,只要我认为遇上的可能不高,就不会特别关注。两年前就是这样了。

“天啊!这么大的事你居然不知道?”歌帆故意高举手臂惊呼引得周围人的目光集中在这里,“孤陋寡闻星人!发现孤陋寡闻星人了!请问你来地球的感想如何?”

这就是那些追她的男孩子总是志在必得而来,垂头丧气而归的原因了,要配合上她的话题真的很难,而一旦配合不上就会被当成傻瓜一样。虽然我知道那丫头不是有意的,可谁受得了啊。你以为谁都像你们家似的有上万个狗仔队给你去搜集情报啊。

“哎呀,真是的,既然你什么都不知道的话我就从头将给你听好了,不过要点报酬哦。”说完她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盘子里的红烧狮子头。

嗯?什么!她那份那么快就吃完了?明明一直在跟我说话,简直就是神技。不过没关系,刚才说过我是个素食主义者,这个本来就是给她留的,因为食堂规定一个人只能领一个。我识趣的把盘子往前推了推,她立刻一个猛虎扑食扑了上去。如果那些华歌传媒的崇拜者得知这就是欧阳家的千金的话,一定会哭的。

那家伙出名是在最近一个星期。虽说最早犯案是从月初开始的,但一直被警方当作普通拦路抢劫案处理,直到那个事件发生。一个星期前,曾有巡警报告抓住了那个连续杀人犯。当时有点奇怪的是,在抓捕的时候嫌疑人没有任何反抗,可当巡警打算给他铐上手铐时,发现自己的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当然,那个犯人也没抓到。不过那件事终于引起警方的注意力,似乎是想要挽回名誉一样发动全城警力搜查,结果一个星期过去了,一无所获。网上有好事者给那家伙起名了不少外号,像“深夜杀人魔”、“开膛手杰克第二”、“地狱鬼使”之类的,不过据歌帆说现在已经公认为“手舞足蹈”最合适。我有种感觉,起这个外号的人可能看过犯人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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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篮球是最适合大学男孩子的运动。

打篮球使身体各个部位的肌肉都得到锻炼,对健康以及塑造均衡的身形都有很大好处……这是其次,最主要的是:女孩子会被打篮球的男孩子吸引,而踢足球的话,她们只会在替男朋友看包的时候看你一眼。以上是我校篮球队主力之一,刘超宇的原话。就是现在坐在我旁边的这位。他是回民,外号叫“小回民”,这是昵称,没有任何贬义。

据他的初中同学讲,他在刚开学的时候是全班最矮的,所以得了个“小”字,没想到这家伙后来者居上,两个学期之后学校里的任何人想跟他说话都必须仰视不可,时至今日,身高已达1米95以上,而且还在growing,听说已经被某地方级篮球队预订。他除了平时的队内训练之外,每周末还去健身房练三四个小时,已经坚持了两年。在校篮球队内打中锋的位置,如果说你听了这个位置还没什么感觉的话,只要想想姚明也打这个位置就理解了。听传闻说有一次他玩PSP,结果一不小心把版面按坏了。考虑到他胳膊跟我小腿一样粗,我认为那是事实的可能性很高。

篮球鞋在比赛专用地板上摩擦发出“仄仄”的声音,虽然有些刺儿,但并不令人特别讨厌。每天中午十二点到一点半是学校篮球馆的开放时间,我跟刘超宇坐在篮球架旁边等待轮到我们。这种玩法叫“打三波”,就是把人分成三组,其中两组先打,输掉的下场,如此轮换。

“就是看过啊。”刘超宇对我说道。

“什么?”

“那个杀人犯杀人的过程,曾经有人做成视频传到网上去。那样子真的是像在跳舞。后来警方介入,强行把视频消掉了。”

“不会吧。不是说没有目击者吗?”

“好像是犯人自己拍的。事先架好摄像机。”

自己给警方留下证据?!“这么说的话,难道是快乐犯?”

“快乐犯?”

“就是以犯罪作为快乐之源的人。”

“……”

“变态。”他愣了一会儿吐出这个词。

我未置可否。至少那种人还有快乐这种感受,比起我来已经强上百倍。曾经有位非常喜欢龙的大姐对我说过:“把你这种人放到社会上,简直就像把H5N1型禽流感病毒感染体乱扔一样危险。我要是你父母,就买块孤岛,配上豪宅和佣人,定时供应食物和饮料,让你在那里终老一生。”我不认为她是带着恶意说这些话的,事实上那是相当客观而且友善的判断。而我的父母也正是基于以上理由才没有让我住在宿舍里。明华大学的学生都是国家未来的栋梁,如果在成材之前就死掉了可不好。

《左传》中有这么一段话,大意是说:火很严厉,人们都躲着火,所以被火烧死的人就很少;水很温柔,人们都不怕水,所以被水淹死的人就很多。我的情况就属于后者。

“那么你是要替你女朋友去拍照片?”

“啊?谁?谁是我女朋友?”

“别装傻了,欧阳歌帆啊,你们两个老在一起。”

“那是因为我们两家是世交,所以从小就认识。”

“行啊,娃娃亲。你还在外面租房住,每晚都可以跟女朋友做这样那样的事。啊,羡慕死了。”

“你好好听我说话,什么年代了还娃娃亲。还有‘这样那样’是哪样啊。”类似的对话发生一百遍了,他绝对是成心的。其实我早就知道,这家伙暗恋歌帆已经很久了,只是嘴硬不承认而已。“喂,歌帆对那个杀人狂好像真的挺感兴趣的。我有个主意,不如你……”

刷,篮球与篮网摩擦发出愉悦的响声。有一队输了,该轮到我们了。于是我和刘超宇停止了没营养的对话,站起身,啪啪屁股上的土,向场地中央走去。这一站起来,更显他的高大,因为旁边有一个身高不足1米70,只能给与人道怜悯不能施行实际援助的国际二等残疾的我在衬托。

我接到队友传球,看都不看就往天上扔,巨大的身影在空中接球,然后双手灌篮完成空中接力,篮球架颤动,四周一片掌声。跟预想的一样,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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